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公告
各部門、各科室;
接貴州社科聯通知,根據《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辦法》(黔委廳字〔2017〕27號)文件精神,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人民政府獎)評獎工作于8月28日全面啟動。此次評獎包括省社科優秀成果獎和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兩部分,現將有關申報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果申報點設置及職責
省評獎辦設在省社科聯,省直有關單位、市(州)社科聯、高校社科聯及省社科聯所屬社團分別自行組建成果申報點并指派專人負責評獎申報相關工作。
成果申報點負責接受成果申報,對成果進行申報資格初審,檢查成果匿名處理情況,并在同意推薦成果的《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上加蓋社科聯和本單位公章。
成果申報點須填寫《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成果登記表》和《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成果統計表》,按本公告的規定將收到的申報成果統一上報省評獎辦。
二、成果申報點受理范圍:
省直單位作者向本單位成果申報點申報;
各市(州)作者向本市(州)社科聯申報;
各高校作者向本校社科聯申報;沒有成立社科聯的高校,向省社科聯所屬社團申報;
省社科聯所屬社團會員有工作單位的,從本單位申報;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向所在社團申報點申報;
省外作者直接向省評獎辦申報;
省評獎辦不直接受理省內作者成果申報;
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申報者直接向省評獎辦申報;
申報人不能重復申報。
三、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凡我省作者于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并屬于下列范圍之一者,可以申報省社科優秀成果獎:
1.在國內外公開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專著、教材、譯著、志書、工具書、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讀物;在國內外省級以上公開報刊或在人文社科類學術??习l表的論文(含譯文)、研究報告(含調研報告、咨詢報告、論證報告)。
2.經驗收合格的國家級、省部級社科類課題,包括全國性學會下達并已經組織驗收的課題、省社科規劃課題、省社科聯理論創新課題、省科技廳軟科學課題、省教育廳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省長基金課題、高層次人才特助項目研究成果。
3.被省級領導機關或中央有關部門采納的未公開發表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論證報告(具有相關證明材料)。
(二)我省作者同省外或國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我省作者為主編或第一署名,可申報參評。
(三)省外作者以貴州省經濟社會發展理論和實踐問題為研究內容,具有重要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符合第(一)條條件的可申報參評。
(四)成果在規定期間內完成并符合第(一)條條件,但其作者在申報開始前已故或調離本省的,可以參加評獎,其中,已故作者成果由其著作權繼承人申報。
(五)交叉學科、新興學科、邊緣學科的科研成果,其內容側重于哲學社會科學的,可申報參評。
(六)同一作者、同一書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體申報,出版時間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時間為準。叢書不能作為單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可單獨申報。以書籍、期刊的形式公開出版、發表的研究報告仍以研究報告類申報。
(七)同一作者、同一主題的論文集可作為著作申報。多名作者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申報,但是其中的單篇可參加論文類申報。
(八)兩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報。
(九)成果如果署有顧問、主審、主編、編委等,該成果申報權歸成果著作權人所有;成果以單位為作者署名的,只能以署名單位申報;成果為課題組完成的,只能以課題組署名申報。
(十)成果署名及時間認定:
著作類成果作者姓名及出版時間,以該著作版權頁的署名和出版時間為準。
研究報告類成果作者姓名以該成果的署名為準,發表或采用時間以成果載體的具體出版日期或領導簽批或被采納的具體日期(課題以驗收時間)為準。
論文類成果作者姓名及發表時間,以該成果的署名和成果載體的具體出版日期為準。
(十一)符合上述要求,但屬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報:
1.凡已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獎勵的成果;
2.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或署名人有爭議的成果;
3.法律法規及規章明確規定屬于保密范圍內的成果;
4.文藝作品、新聞報道、大事記、概覽、輯集的人物傳略、回憶錄、統計資料、年鑒、文件、領導講話、工作匯報、工作總結等。
(十二)個人只可申報一項成果(須是獨立完成或本人第一署名的成果),同一集體(指單位或組織)署名的成果申報不得超過兩項。
(十三)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申報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紙質版一式2份(須按要求蓋章)及電子版,《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成果登記表》電子版;
2.成果紙質版及電子版,其中著作類提交紙質原件4部(申報者自行對其中3部作匿名處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單位、職位、電話等信息),研究報告、論文類提交紙質原件1份、復印件3份(申報者自行對復印件作匿名處理,包括作者的姓名、單位、職位、電話等信息);
3.申報者須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4套(須裝訂成冊并提供目錄,其中3套作匿名處理);
4.課題類成果必須提供驗收合格證原件(原件交省評獎辦驗看后歸還申報者)及復印件4份(與其他證明材料一起裝訂,并按要求作匿名處理)。
四、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凡曾獲得貴州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的貴州省核心專家或其研究成果在國內產生巨大影響,同行業一致認可的知名專家,可以申報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
(二)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申報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申報評審表》紙質版一式2份及電子版,《貴州社科“學術巨擘”獎申報登記表》電子版;
2.研究成果及各類證明材料4套(須裝訂成冊并提供目錄)。
五、時間安排
評獎公告發布時間:2017年8月28日—8月30日
報送成果時間:2017年9月15日—9月20日,請于規定時間內將《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紙質版一式2份(須按要求蓋章)及電子版,《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成果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報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
此次評獎申報學科包括哲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法學、民族學、語言、文學、文化、歷史學、教育學,申報人應根據其成果內容,對照學科分類,自行作出準確選擇。
《貴州省第十二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實施細則》、評獎相關表格、省評獎辦秘書分工在省社科聯網站及多彩貴州網發布。
貴州省社科聯網址:www.gzskl.gov.cn
多彩貴州網網址:www.gog.cn
如有疑問請致電科研部:28923830 3830(內線)
聯系人:屠琳、匡洪志
科研部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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